为了充分调动山西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各成员的成员的积极性,培养和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综合素质,使学生会工作能够良好、有效地开展,对工作认真负责、扎实肯干、有创新意识、有突出成绩的成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和制度的成员,处以惩罚。同时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的建设,树立学生会成员的良好形象,有效促进学生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山西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成员以个人为单位建立考核档案表,由办公室保管并记录,表格上不能出现任何涂改,记录学生会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以分数制作为具体表现。考核表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徇私舞弊行为。
本制度《山西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制度总纲》的精神指导下制订。
第一章 具体实施办法
第一条 制定监督考核表,监督考核表具体分为两部分: 具体为与其行为带来的分数变动。
第二条 山西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成员的考核档案表基础分为100分,加减分条件如下,学生会成员任职期间若分数低于80分,则取消年终任何优秀评选,竟职评选资格;若低于60分,直接清退山西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第三条 主席团,办公室成员双倍扣分。
个人的分数作为学期末评优评先的第一参考标准。分数累积排前者优先考虑,或在学期内部再予以奖励。
第二章 具体奖惩分数细则
第四条 违反《山西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制度总纲》者,经主席团,办公室核实后,学生会记过处分,并扣10分。
第五条学生会内部成员,不服从上级指示安排,在未经过上级批准的情况下以学生会名义私自行动,经主席团,办公室核实后,事件责任人学生会记过处分,扣10分。
第六条学生会内部成员发生争执,须第一时间上报主席团,由主席团负责调节;若发生恶劣事件(打架、斗殴等),主要事故责任负责人直接清退山西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并上报学院,由学院记过处分。
第七条部门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正常的工作合作,以及拒绝接受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特殊情况可以向上级书面或口头汇报,若未得到上级答复,则不予更改任务指标。若有不配合者,由办公室调查,或可以主动向主席团、办公室举报,核实后,事件责任人学生会记过,扣10分。
第八条 无故迟到、缺席者予以相应处分(同时扣分):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一次扣2分; 一学期无故缺席3次自动退会。
第九条 凡参加活动必须携带工作证,违反者扣1分。
第十条 凡参加活动必须穿着整齐,禁止穿着沙滩裤,人字拖,短背心参与会议,违反者扣2分。
第十一条每周必须举行部门内部会议,部门内部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办公室不定期审查会议记录,记录不全的部门,部长扣4分。
第十二条 接到通知却不参加活动或未按要求出席者扣3分,请假者扣2分(活动中途擅离岗位,按未到论处),凡一学年未参加坐场一次的干事,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三条 会议后,未能及时上交各类文件(工作日志,活动策划、总结等)扣4分。
第十四条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上汇报,并安排代班人员。若经查实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扣4分。
第十五条 所在学期若一门课程分数不及格者,扣2分;所在学期若三门课程不及格者,直接清退山西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第十六条 对私自挪用公共财物者,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扣6分。
第十七条 借用物品者因自己看管不当,造威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者,应按原样赔偿。
第十八条 各部门使用完办公室后若未将宣传用品归位,未清扫卫生,扣部门人员各一分。
第三章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第十九条 一学期学生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者加2分。
第二十条 对于活动的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充成出色者,加2-3分。
第二十一条 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的且事先未安排该项任务者,视情节加1-2分。
第二十二条 活动的开展按实际情况对部长及干事加1-5分(此分为主席团,团委老师或部长机动评分)。
第二十三条 对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学生会成员,设为活动之星,人数为1至2名,由该部部长提名经主席团确定后,加2-5分。
第二十四条 提出有效的活动方案、设想者,若方案实施,加2分;方案新颖可行,且效果突出者,加3分。
第二十五条 提交活动计划并被采纳者,每次加2分。
第二十六条 对学院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院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第二十七条 参加运动会获奖者加1-3分。
第二十八条 学习绩优异者加分:所在学期获奖学金,院级按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加3、2、1分;校级按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加5、4、3分。
山西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二O一九年一月修订